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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出台工作方案 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01 17: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方案》,统筹谋划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工作,建立符合许昌特色的跨境零售进口展示、运营、客服、物流、金融、销售、快递等产业发展模式,形成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市场支撑、共同推进的跨境电商运营和监管服务体系,构建完整跨境电商进口产业链和生态圈。2022年底前,完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监管场所、运营平台、展示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实现试点业务常态化运行。2024年年底前,初步形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业集群和集聚效应,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

《方案》提出以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聚焦制度型开放战略,在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着力推进跨境电商制度、管理、模式和服务创新,创新优化通关、税收、外汇收支等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快速健康发展。为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五项工作举措。

一是完成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海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和监管要求,以许昌保税物流中心(B型)现有仓库为基础,拓展建设或配备专用查验场地、视频监控、智能化卡口系统、进货理货区、查验分拣区、出货理货区等,完善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所需的信息化支撑系统,完成场所验收和监管权限批复,满足海关监管、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操作需求。

二是优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功能。重点引进或培育运营企业,依托许昌国际贸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中国(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通关、数据统计、物流跟踪、金融支付等服务功能,实现与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商务中心区,完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功能,集聚平台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国际物流企业、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等多种要素,构建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

三是加大跨境电商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平台企业、运营企业及国际物流等配套服务企业,鼓励本地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加强备案登记服务,为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相关手续,并接入许昌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

四是创新建设跨境电商保税直购体验中心。建设保税备货、直购进口等业务并重的“进口商品展示销售中心”,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跨境电商O2O体验店等进口业务,优化监管流程,打造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展示、体验、支付、清关等有机融合的功能平台,实现“现场体验,一键下单,即时提货,物流到家”的综合服务,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扩大进口商品本地消费。

五是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明确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现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建立进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安全风险检测,实行安全问题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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