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4月11日,由市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及燃气专家组成的许昌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第四督导组到禹州市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重点对前期交办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对乡镇、社区(村)、餐饮场所(负责人、厨师、服务员)培训和排查整治标准掌握情况及自查摸底建立台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到禹州市中心城区、火龙镇、顺店镇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检查企业(个体户)14家,新发现安全隐患7处,现场整改5处,限期整改2处;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4处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