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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19 16: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东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和能力建设”两大任务,统筹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商务系统实际,我局制订了《许昌市商务局2020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5月19日          


许昌市商务局2020年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稳定,对维护商贸行业繁荣有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和电气火灾事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督导责任,即日起在全市商务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风险点,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重大节日和季节天气变化时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全市商务系统要对重点行业及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检查治理和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12月底,依照《商务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清单》(登陆许昌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本方案不在另附),重点对中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物流企业、餐饮、住宿、沐浴、会展业、旧货流通、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场所及成品油流通领域、直销企业、药品流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等行业,以及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合作项目等行业领域和场所,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拉网式全面进行反复排查和检查,彻底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三、组织领导及科室职责

(一)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许昌市2020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张巍巍(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局长)

督察长:郑 璐(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忽国杰(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樊瑞洲(办公室主任)

     张树友(人事科科长)

     王国福(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付子欣(流通业发展科科长)

     张国顺(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

     张海涛(市场秩序科科长)

     梁金成(电子商务办公室主任)

     李晓敏(对外贸易科科长)

     孙 博(外商投资管理科长)

     吕 可(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科长)

     杨 翔(服务贸易和资金管理科科员)

     姜朝举(物流业发展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调节科,张国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成员单位职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域(行业)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二)任务分工

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加油站)、民用爆破器材经营等企业的督导检查。

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二手车市场和汽车流通、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企业的督导检查。

流通业发展科:负责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3000平方米以上(含)购物中心(广场)场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网点、拍卖、融资租赁、旧货流通、商贸物流等企业的督导检查。

市场秩序科:负责全市直销企业、药品流通等企业的督导检查。

电子商务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园)的督导检查。

对外贸易科: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一书一签”管理要求。

外商投资管理科: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督导检查。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合作项目等的督导检查。

服务贸易和资金管理科:负责全市住宿、餐饮、3000平方米以下购物中心(广场)、商场、超市、会展业等,以及科室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经营企业和场所的督导检查。

物流业发展科:负责物流企业的督导检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家属院(楼)及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

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对各县(市、区)商务局、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当前正值灾害易发高发期、疫情防控关键期、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各成员单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性,时刻保持清醒忧患,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扬在疫情防控中锤炼的好作风,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落实《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许商务〔2017〕188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商务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许商务〔2017〕189号)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以及属地管理监管责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检查整治,切实抓好全国“两会”期间、重大节日和季节天气变化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对当前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全覆盖拉网式反复检查,确保不留隐患。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促商务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抓好每一个环节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市商务领域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值班值守。要切实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国“两会” 期间、重大节日和季节天气变化时期商务领域安全稳定,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三清单一销案”制度(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整改销案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应责令停产整改的必须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严防事故发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 、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确保各个时期,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重大节日和季节天气变化时期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行业安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实时组成督查组,深入企业、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督查活动,做好相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施“清单”管理,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当地政府或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隐患,要及时提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四)广泛普及宣传,营造安全氛围。各级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宣传栏、LED屏等媒介作用,做好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商贸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民动员、全社会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5月23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方案、负责人(各地要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为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办公电话)一并报送市商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0上午12:00前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00前报当日排查整治情况),并将《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台账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逐级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口科室,市局本级牵头科室汇总后,连同本科室督导检查情况一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息报送不及时、督查、检查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走形式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doc

    2.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验收登记表.doc

    3.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台账表.doc

  

联系人:王春洋 张国顺

电  话:2913689 (兼传真)  

电子信箱:xcswjscyx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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