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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商贸企业的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确将“诚信”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诚信兴商”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了“重诚守信”社会风尚的逐渐形成,诚实守信日益深入人心,诚信精神正蔚然成风。
今年的宣传月活动,突出了“诚实经营、守信服务”这一主题,为进一步弘扬“诚信兴商”时代精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倡议如下:
一、弘扬诚信理念。继承和发扬“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树立消费者可信赖的品牌形象,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发展大局。
二、确保商品品质。商品进货渠道正规,品牌经销商均为品牌正式合法授权,决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让消费者无后顾之忧。
三、规范营销宣传。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对商品或服务宣传客观全面真实,不做虚假、误导宣传。明码实价、明晰折扣,规范促销,提供信息充分、实用,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
四、提升服务水平。注重倾听消费者的需求和呼声,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求,以更加快速、更加便捷、更加真诚、更加贴心的服务标准,及时予以满足,着力提升消费者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五、倡议诚信纳税。倡议纳税人如实申报缴纳税款,做诚信纳税的践行者;认真学习税法,做诚信纳税的学习者;弘扬诚信理念,做诚信纳税的宣传者。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广泛动员线上线下媒体、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努力营造一流的消费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信用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发展h和改革委员会
许昌市市场监管局
许昌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