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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
依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2020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2021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参加年度报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或企业同意公示的,将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网址:wzxxbg.mofcom.gov.cn/gspt)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