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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市灾后促消费汽车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运行科【信息时间:2022-02-23 10: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灾后促消费汽车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灾后促消费汽车补贴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在许昌市市级(含建安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4S店购买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许昌市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购车时间以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

2.在2021年11月1日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3.购买摩托车、三轮车、四轮低速电动汽车、农用车的;

4.购买二手车的。

二、补贴额度和标准

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购买乘用车6万元(含)以下(包括新能源汽车,下同)的每辆补贴500元,6万元-12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000元,12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2000元。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标准为6万元(含)以下(包括新能源汽车,下同)的每辆补贴1000元,6万元-12万元(含)的每辆补贴2000元,12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

三、申请补贴需提供材料

1.填写许昌市灾后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必须为许昌市)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主社保卡(需激活银行卡功能,如未激活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当场办理)复印件,注明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号;

6.在许昌市辖区保险公司交纳的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贴申报起止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4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我市灾后促消费汽车补贴政策。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南关支行营业室

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11号

联系人:魏小培 13271191717  2662890

中国工商银行许由路支行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76号瑞东花园6幢一层

联系人:蒋  超 17698011117  5195827

中国工商银行魏文路支行

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向南

联系人:杨笑男 18864682098  2939067

六、申报要求

1.购车消费者须保证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政府部门将取消其申领资格,追回补贴款,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借助此次汽车专项补贴谋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若被投诉购买价格高于周边的,一经查实,取消活动资格,售出车辆补贴资金由该汽车销售企业负担。

3.消费者信息应前后一致,发票、身份证、社保卡姓名应为同一人。递交材料者如非消费者本人需提交委托书。

4.登记消费补贴不代表一定能领到补贴,补贴发放顺序以购车发票日期先后顺序为准,先到先得,补完为止。

附件:许昌市灾后汽车促消费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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