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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禹州市禹满福加油站建设规划的批复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27 17: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禹州市禹满福加油站建设规划的 

批    复

禹州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调整建设规划及新建禹州市禹满福加油站申请正式规划确认的请示》(禹商运〔2024〕8号)收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禹州市恒通加油站等8座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2018〕283号)确认的禹州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布局和你局实地考察,经审核,对你市新建禹州市禹满福加油站规划予以确认。

名称:禹州市禹满福加油站,地址:禹州市朱阁镇阁西路与X003县道交叉口西1.8公里处路北侧(坐标:N:34°12'21.30",E:113°26'31.58");法定代表人:崔书珍;占地面积:3650.96平方米;加油机2台(限定),油罐总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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