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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国际无废日”暨“无废城市” 宣传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3-24 09: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做好2025年“国际无废日”暨“无废城市”宣传活动,近期,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办公室出台了《许昌市2025年“国际无废日”暨“无废城市”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许昌市商务局积极响应,将于3月30日在许都广场“无废”易物区、“变废为宝”创意展区组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转发,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许昌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许昌市2025年“国际无废日”暨“无废城市”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国际无废日”暨“无废城市”宣传活动,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举办河南省“国际无废日”主题活动暨河南省固废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无废城市”建设精神,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国际零废物日,促进可持续消费和生产模式,充分展现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显著成效,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28日-4月3日

三、活动安排

(一)集中开展广场宣传。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市直各相关成员单位,于3月30日上午8时至12时,统一在许都广场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无废”知识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通过制作版面、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国际无废日”、“无废城市”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组织相关企业展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产品。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围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垃圾分类、循环发展等方面开展现场互动宣传。二是“无废”市集打卡。市集分为“无废”易物区、“变废为宝”创意展区、电池“换新”区、废弃物回收区。在“无废”易物区,市民可以自带家中闲置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在互动区换成自己需要或喜欢的物品,所有交换物品不区分价值,限一物换一物;在“变废为宝”创意展区,以空饮料瓶、废奶茶袋、废纸袋等可回收物为原料进行手工制作,赋予废旧物品新的生命力;在电池“换新”区,参与者可将家中废弃的电池收集,在活动现场进行回收,回收后可获取礼品一份;在废弃物回收区,设置分类回收箱,配备清晰的分类标识,参与者可将现场产生的废弃物品分类投放,投递成功后可获取相应奖励。现场市民在“无废”市集参与活动拍照打卡后可领取礼品。三是《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现场设置条例宣传展位,通过展板展示向市民普及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法律责任等知识,设置咨询台由市生态环境局专业人员解答市民疑问。四是县市分会场宣传。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可参照许昌市宣传活动要求,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宣传实践活动。

(二)广泛开展“亮屏行动”。3月28日至4月3日期间,市直各相关单位利用各自现有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各县(市、区)借助辖区内小区、单位、景区、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循环滚动播放“国际无废日”、“无废城市”相关知识、宣传海报、标语等内容,进一步扩大“无废城市”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开展“国际无废日”和“无废城市”知识“五进”宣传。结合国际零废物日、“无废城市”建设内容,开展“无废”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五进”工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市直部门要以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动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深入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领域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实践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普及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绿色生产等方面知识,充分将“无废”理念传播到社会各个层面。

(四)开展环保设施开放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辖区设施开放单位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环境教育作用,组织市民代表、中小学生、环保志愿者及媒体代表等走进“无废城市”展厅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和环保设施开放企业,通过近距离、互动式的体验,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

(五)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关注和转发宣传活动相关信息。一是“无废莲城”短视频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参与者围绕“无废城市”主题,以《无废如许》为题创作原创短视频,内容可涉及但不限于正确垃圾分类、环保小妙招、资源循环利用创意实践、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倡导、环保公益活动等,获奖的作品创作者可获取相应奖品。二是融媒体联动宣传。各成员单位、广播电视台、日报社等用好“国际无废日”、“无废城市”宣传片、海报、标语等,组织开展线上宣传,创作推出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生态文化宣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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