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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确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综合加能站建设规划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5-04-22 16: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

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综合加能站

建设规划的批复

东城区招商合作促进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加油站申请迁建正式规划确认及变更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地址的请示》(许东招商〔2025〕5号)收悉。按照《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关于加油站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58号)、《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许商务〔2020〕75号)、《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2025年度首批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许商运〔2025〕1号)和你局实地查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你局申请,经审核,对你区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加油站迁建规划予以确认。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综合加能站,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建安大道与景福路交汇处东北侧(坐标:N:34°02'21.89",E:113°52'28.92");法定代表人:董治国;占地面积:8801平方米;加油机4台,油罐总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通知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进行建设。新建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原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许庄第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张加伟,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邓庄办事处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交叉口东427米路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41100078)收回并注销。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我局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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