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为提升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发展目标
全面推动商贸消费再升级,强化消费促进政策引领,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商贸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商贸消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新突破。壮大新型消费,培育时尚消费,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夜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老字号挖掘与保护,稳定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常态化开展促销活动。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释放县乡消费潜力。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分批分类发放消费券,鼓励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商家进行消费。鼓励用券商家(企业)同时采取打折、满减、以旧换新等形式进行让利,加速消费市场回暖。
(二)开展夜间经济促消费活动。利用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持续推出夜间经济消费热点,发布夜间消费地图,提供全市夜间消费场所指引,为加快夜间经济繁荣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至少选择1个夜经济消费点,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释放消费潜力。在主城区魏都区和东城区,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以曹魏古城现有夜间经济业态为基础,策划组织一批戏曲、相声、音乐、读书等主题鲜明的文创活动,打造集小吃、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夜间经济集聚区;以万达广场、亨源通360广场、新大新时代广场、天悦广场等商业综合体为聚客平台,策划推出“夜市购物节”,丰富夜间餐娱功能,延长商场、小吃餐饮夜间营业时间,尝试“深夜商场”概念,提升聚客能力,鼓励商场在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前提供下利用周边广场开展经营,支持万达广场设立室外夜市点。
(三)促进老字号集聚创新发展。积极做好“许昌老字号”申报与评审认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鼓励老字号企业开发旅游纪念品、伴手礼,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推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鼓励老字号企业开设直营连锁店。加强老字号宣传推介,通过举办“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四)开展餐饮名店名菜推介活动。宣传我市特色餐饮,引导餐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个性化、多元化的餐饮服务,以优惠让利、打折促销、送优惠券等形式,带动全市餐饮市场消费。
(五)节日、假日促消费专项活动。鼓励市场主体结合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及“6.18”、“双十一”、“双十二”等重要消费节点,开展专项促消费活动,充分释放消费潜力。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鼓励各地开展汽车展销、家电节日大促、家装家具等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地创造条件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带动扩大消费,促进产业升级。
(六)培育发展新型消费。加快培育发展网上购物、直播带货等新型消费模式。鼓励线上平台开展安心消费活动,推广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跨境电商。做大做精跨境电商节及跨境电商直播带货活动,通过直播电商的方式挖掘我市的优势产业、优质产品、特色产品,促进网上品牌品质消费。
(七)促进汽车消费。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老旧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促进新车消费,创新汽车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策划举办汽车展销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组织经销商采取零首付低利率等手段,加大购车优惠促销和政策支持,释放汽车消费潜能。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推出赠送油卡、装饰礼包、汽车保养、延长质保、免息贷款等系列优惠,开展线上直播、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
(八)顺应消费需求升级“大趋势”,促进大宗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家电企业推出消费补贴,举办家电展销节,开展多业态促销。鼓励企业开展智能、节能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积极促进绿色节能家电消费。
(九)促进成品油消费。各地要科学规划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完善成品油零售网络,扩大成品油消费。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夜间加油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成品油消费动力。支持加油站拓展非油品业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定期开展调度并向属地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夯实目标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促消费工作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惠企舒困政策,帮助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做大规模。对成长性较好的商贸企业拉出清单,“一企一策”上门服务。在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活跃“夜经济”等方面,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对商户临时外摆等商业活动政策上解封,提供最大化便利条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新车销售、二手车市场、成品油、报废汽车行业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完善联合惩治机制,打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简化和优化商贸流通行政审批等权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考核督促
市局将依据各县(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情况进行考核,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促消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推进迟缓的将上报市政府进行通报、约谈。